物质名称:液氨;英文:Ammonia, liquid;CAS:7664-41-7;UN:1005;危险类别:2.3 类有毒气体(加压液化)
加压液化无色液体,强刺激性、腐蚀性;极易挥发氨气。
吸入高浓度氨气可肺水肿、窒息;接触皮肤 / 眼睛造成严重化学灼伤。
氨气可燃,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;遇酸、卤素、氧化剂剧烈反应。
环境危害:对水生生物剧毒,严禁直排。
吸入:迅速转移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;呼吸困难给氧,呼吸停止立即心肺复苏,就医。
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衣物,大量流动清水持续冲洗至少 15 min,就医。
眼睛接触:撑开眼睑,清水持续冲洗≥15 min,立刻眼科就诊。
食入:勿催吐,饮用大量清水稀释,就医。
燃烧产物:氮氧化物、氨蒸气。
灭火剂:雾状水、抗溶泡沫;严禁直喷液氨罐体。
防护:佩戴正压式呼吸器、全套防化服;隔离泄漏区,疏散人员。
注意:受热容器压力升高,有爆裂风险;冷却受威胁储罐。
隔离泄漏区域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;切断火源。
处置人员穿戴正压呼吸器、耐碱防化服。
少量泄漏:砂土吸收;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收容,雾状水稀释蒸气,避免流入下水道。
禁止直接向液氨喷射高压水。
密闭操作、局部排风;加压系统防泄漏;严禁接触酸、氯、氧化剂。操作人员培训合格,佩戴防护用品。
钢瓶密闭存放,阴凉通风,远离热源、阳光直射;
与酸类、卤素、氧化剂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;
钢瓶直立固定,配备泄漏吸收装置、应急喷淋洗眼器。
职业限值:PC-TWA 20 mg/m³;PC-STEL 30 mg/m³
呼吸防护:浓度超标佩戴正压式防毒面具;
眼防护:防化护目镜;身体:耐碱防化服;手:耐碱橡胶手套。
外观:无色液体;强烈刺激性气味
沸点:−33.4 ℃;熔点:−77.7 ℃
相对密度 (液,−33℃):0.682;极易溶于水;水溶液呈强碱性
蒸气压大,常温迅速气化;爆炸极限(氨 / 空气)15%~28%
稳定;禁忌物:强酸、氯、溴、碘、氧化剂、汞、银盐。
避免条件:受热、密闭升压、阳光暴晒。
危险反应:遇酸剧烈放热;与卤素可形成爆炸性产物。
吸入高浓度:气道灼伤、急性肺水肿,可致死;
反复接触:慢性呼吸道刺激;液体接触造成冻伤叠加化学腐蚀。
对水生生物高毒;氨会改变水体 pH,禁止未经处理排放。
残余气体密闭回收;残液中和处理达标后排放;钢瓶按危废 / 气瓶规范回收,不得随意丢弃。
UN 编号:1005;包装类别:Ⅱ 类包装;运输车辆通风,远离明火;严禁与酸、氧化剂混运。
纳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;遵守危化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、废气废水排放相关法规。
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操作;钢瓶定期检验;
现场常备:应急喷淋、洗眼器、泄漏吸收材料、防毒装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