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质名称:甲醇;英文:Methanol;分子式:CH3OH CAS:67-56-1;UN:1230;危险类别:3 类易燃液体,6.1 类毒性物质
无色透明挥发性液体,具有轻微酒精气味;易燃,蒸气可形成爆炸混合气。
经呼吸道、皮肤、消化道吸收中毒;代谢生成甲醛、甲酸,引发代谢性酸中毒、视神经损伤,严重可失明、致死。
刺激眼、呼吸道与皮肤;大量吸入 / 误食风险极高。
禁忌强氧化剂、强酸、碱金属,可发生剧烈反应。
吸入:转移至新鲜空气处,保持呼吸通畅;吸氧,呼吸停止实施心肺复苏,就医。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衣物,大量流动清水冲洗≥15 min。
眼睛接触:撑开眼睑,清水持续冲洗≥15 min,眼科就诊。
食入:禁止催吐!严禁饮用酒精;尽快就医,可遵医嘱使用解毒剂,密切监测视力。
燃烧产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
灭火剂:抗溶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雾状水;禁止直喷液面防止流淌扩散。
防护装备:正压式呼吸器、防火防化服;冷却受威胁容器,防止受热爆炸。
警示:蒸气重于空气,易沿地面扩散至远处遇火源回燃。
隔离现场,消除所有火源、静电;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
处置人员佩戴防毒面具、防静电防化服。
少量泄漏:砂土、惰性材料吸收;大量泄漏:围堤收容,严禁流入下水道、水体。
雾状水稀释蒸气,不要直接冲击甲醇液面。
密闭操作、局部排风;严控静电,设备接地;禁止明火、敲击、产生火花。操作人员培训合格,现场配备应急喷淋、洗眼装置。
阴凉通风库房,远离热源、明火;库温建议≤30℃。与氧化剂、强酸、碱金属分开存放;容器密封,防静电积聚。
职业接触限值:PC-TWA 25 mg/m³;PC-STEL 50 mg/m³(经皮)
呼吸防护:浓度超标佩戴防毒半面罩;高浓度使用正压呼吸器。
眼防护:化学护目镜;身体:防静电工作服;手部:耐溶剂橡胶手套。
外观:无色澄清液体,刺激性醇味
沸点:64.7 ℃;熔点:−97.8 ℃
相对密度 (水 = 1):0.792;可与水、乙醇任意混溶
闪点:11 ℃;爆炸极限(蒸气 / 空气)6%~36%;极易挥发。
常温稳定;禁忌物:强氧化剂(高锰酸钾、氯酸盐)、强酸、钠、钾等碱金属。
避免条件:高温、明火、静电、密闭暴晒。
危险反应:与氧化剂剧烈放热,有起火爆炸风险;与碱金属释放氢气。
可经皮肤吸收。急性中毒:头痛、呕吐、腹痛、视力模糊,重者永久性失明、酸中毒、死亡。长期反复接触:神经衰弱、视力下降、皮肤脱脂干裂。
对水生生物有害;未经处理不得直排环境。
废液收集,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;禁止随意倾倒。空容器按危废规范回收处理。
UN1230;包装类别 Ⅱ 类;危化品厢式车运输,防静电、远离热源;严禁与氧化剂混运。
列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;遵守危化品储存、使用、运输、排污相关法规。
不要依靠气味判断浓度,高浓度下嗅觉易疲劳;
皮肤长时间接触同样会造成全身性中毒;
现场严禁吸烟、动用明火、非防爆电器。